影视文化公司退税,影视文化公司退税政策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影视文化公司退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影视文化公司退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收入18万退税多少钱?

18万在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和社保扣除的情况下,税后为170520元。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180000-60000-36000

影视文化公司退税,影视文化公司退税政策

*0.1+36000*0.03=9480元

如果是年收入不超过12万可免个税汇算清缴。2020年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总体上延续了2019年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并推出了进一步简便优化办税的新举措。年度汇算是指一年度结束后,纳税人对上一年度平时已预缴的税款的基础上进行“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也就是说在上一年你多缴纳的税会被退回来,而少缴纳的则需要补齐,这也就是有人退几万,而有人却要补钱的原因。

一、个人所得税退税计算标准是什么?

具体计算方式为:个人所得税退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综合所得收入额=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内容

1、工资、薪金所得

什么劳务费可以不征20%个税?

劳务费20%个税,其实说的是个税劳务报酬。大部分人从事兼职或者无雇佣合同的不固定劳动就会涉及劳务报酬,同时还会遇到开发票的问题。

有些时候,换个业务名称就可以避开20%劳务费。

个税分为工薪、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财政租赁、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经营所得。每类所得计税方式各不相同。

而我们经常遇见的劳务费主要涉及劳务报酬与经营所得的区分。因为劳务报酬与经营所得税法定义上就有交叉之处,实务中也很模棱两可,然而计税确天差地别。理论上说,经营所得关键是经营,不是一时的而是连续的,是线状的;而劳务报酬只是单纯的劳动输出,可以说是点状的。

1、劳务报酬:一般按次缴纳,连续型劳务报酬以一个月为一次,具体计税方式为:

收入不超过4000,应纳税额=(收入-800)*20%

收入超过4000,应纳税额=收入*(1-20%)*20%=收入*16%

收入超过20000不超过50000,应纳税额=收入*(1-20%)*30%-2000

收入超过50000, 应纳税额=收入*(1-20%)*40%-7000

这就是所谓的20%劳务费。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劳务费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个人认为是对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误解。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所得计入综合所得,采取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的办法。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阶段按次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阶段的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的,预扣率20%;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30%;超过5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4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劳务报酬按收入额减除20%的费用计入综合所得,不再区分收入是否超过4000元。劳务报酬所得的预扣率实际上根据收入的高低有20%、30%、40%三个预扣率,只是绝大多数劳务报酬取得人员每次收入都在20000元以下,误认为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率20%。

2.目前的劳务报酬所得对绝大多数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自然人来说,在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都可能会形成多缴退税。因为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税率表,只有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实际个人所得税税率才会达到20%。因此绝大多数自然人如果你的全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等四项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0000元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都会产生多缴退税。

3.劳务报酬所得实务中容易与工资薪金所得好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混淆。一般来讲,工资薪金所得是指存在雇佣关系的劳动所得,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生产经营所得主要指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对企业、事业承包承租经营以及转租、转包取得的所得;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目前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影视文化公司退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影视文化公司退税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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