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基地征地赔偿案例,影视基地土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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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实行一夫一妻,那姨太太们去了哪儿?

我是吾盂,我来回答。

影视基地征地赔偿案例,影视基地土地性质

建国初期,有钱人还是跟姨太太生活在一起。

中国劳动人民,八路军是不会也养不起姨太太的。至于国民党高官,当时跟随蒋介石撤离中国大陆的时候,也带走了一部分姨太太。但是毕竟能够撤离的人数是很有限的。正室妻子肯定都跟着自己的丈夫走了,得宠的姨太太肯定也带走了。

那么剩下的姨太太都怎么了?

无非就以下几种情况:

①嫁人。

其实姨太太中有一部分也不是心甘情愿做人家小老婆的。所以恢复自由身之后,带着做姨太太时候存下的钱,找一个老实人踏踏实实过日子也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②重操旧业。

直接一点回答,就是大难临头各自飞了,不管你有几房几妾,最后只能留一个,躲得过建国之后的普查,也躲不过文革的纠察,我姥爷以前就是大户人家,娶了四房老婆,最后就只带了我姥姥离开原住地来到了我现在的家乡,记得小时候总有个老太太带着个小孩过来走亲戚,年纪跟我姥姥差不多,但是我要叫她二姨,那小孩跟我年纪一样,但是要叫我叔叔,那时候小不懂事,就搞的很莫名其妙,后来知道了,那个老太太是姥爷大房还是二房的老婆生下的,年龄真的跟我姥姥差不多,还有一个我要叫舅舅的,以前也隔段时间就会来走亲戚,听家里人说外地还有很多姥爷的后代,只不过不来走动,以前姥爷总喜欢坐在大门前抽着旱烟往远看,我相信嘴上不说,他应该也挺想这些儿女和老婆的,只不过时代造就了这个局面,万事都有不得已,谁愿意离开生养自己的老家,远走他乡骨肉分离呢!

建国后的《婚姻法》确实规定了一夫一妻制,不过也对解放前的一夫多妻婚姻事实予以承认,只要女方不提出离婚,那么就允许继续存在下去,所以姨太太们去哪,要看她们自己的选择。

在中国古代,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传统观念,加上妇女社会地位低下,因此出现了一夫多妻的婚姻制度。民国时期随着新风气的出现,很多人倡导一夫一妻,不过并未得到实行。而一些倡导者自己也是照样纳妾,所以到解放时,中国还有很多一夫多妻的婚姻存在。

新中国建立以后,为了打破封建思想,解放妇女权益,在1950年颁布了第一个《婚姻法》,在婚姻法的第一章第一条里就规定,要实现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确立了一夫一妻的原则。

在《婚姻法》颁布以后,一度出现了离婚潮,一些地方在推行《婚姻法》时,强制要求解除包办婚姻和一夫多妻婚姻。但是刚解放时很多妇女并没有生活技能,社会上也一时无法提供足够的女性工作岗位,缺乏独立谋生能力,因此很多妇女并不愿意离婚。

而且一些包办婚姻和一夫多妻婚姻的夫妻双方,在长期生活以后也有了一定的感情,此时强制要求离婚,夫妻双方都不同意,这也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动荡。在社会上甚至出现了包办婚姻夫妻先离婚再结婚的怪事。

根据实际运行中的反馈情况,在1953年3月推行贯彻《婚姻法》的运动期间,中央法制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实行《婚姻法》的一些解释,其中对《婚姻法》以前的传统婚姻予以承认,只要当事双方都没有明确提出离婚的,不应当强迫他们离婚。

在1953年12月,中央法制委员会又做出补充规定,在1953年3月之前的重婚纳妾行为,一般采取不告不理原则,法院不得强行介入,但是有提出离婚意愿的,则必须予以受理。

在这种情况下,姨太太们想去哪,完全看她们自己的选择。由于大部分纳妾的都是有钱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很多姨太太们并不愿意放弃舒适的生活,因此很多人并没有马上提出离婚,而是保留了事实婚姻。当然,也有一些选择了离婚,去过自己的生活。

我有个长辈是黄埔军校的,在家乡有个老婆,是父母包办婚姻。有三个男孩子,后来自己跟部队走了。

在地方上认识一个女的,就不断给这女的写信。女的不知道他家乡有老婆就和他结婚了,生了两个女儿。

生第一个女孩后,他带着地方上的女的回了老家.回到家,两个老婆相处的很好。

不久他要代部队起义,就回去了。地方上的女的随后跟去了。

解放后政府发现他有两个老婆.让他回到原配那里。并分配了工作。

他没有回去。没有了工作他们生活很艰难。过了一段时间回去了。一直到原配去世。

原配去世留下遗言。让他回去找那个为他生两个孩子女人。经过努力他们终于走到一起。直到最后。

建国以后实现一夫一妻制,有好多旧社会过来的人,有姨太太这些人去哪里了。

听老一辈的人说,其中只选正房之多数,其余多各自自找出路,离开原主改嫁他人为妻,有些年长者就独守空房到终老。

我地有一位老者,曾有九位除正房外有8位姨太太,其中8位都生了孩子,仅9姨太没生,建国后有些已离世,老者只和最年轻的9姨太生活,哪老人生了一大帮儿女及孙辈,连自己也弄不清,要问儿女是第几房所生,对孙儿孙女更是搞不清了。如今老者们都先后离世了,但同父异母的儿女们,互相关系较好的,还是互相有所来往。


建国后实行一夫一妻,那姨太太们去哪儿了

确切地说,一夫一妻制不是建国后才实行的,甚至不是民国的时候才实行的,而是同封建社会一样存在了几千年的历史。正确地问法应该是建国后实行一夫一妻零妾制,以前的姨太太去哪里了。

封建社会女人的社会地位是很的,遵从的是三从四德,一直是男人的附属品。所以说男人可以娶一个老婆再加几个小妾。当然这只是有钱有权的人才有的活法,他们可以占有更多的资源,包括女人,皇帝更是三宫六院三千佳丽。而很多穷人连饭都吃不上,娶一个老婆都不容易,哪敢奢望再养几个小妾呢?

到了民国的时候,国家就已经开始提倡一夫一妻零妾了,但是当时国家只是形势上的统一,事实上是军阀割据,民风也尚未开化,所以说很多男人依然喜欢纳妾,当然还是限于有权势和钱财的男人。不过这个时候不再叫妾了,而是改称“姨太太”了,连当时的民国大总统袁世凯都有多房姨太太,更何况其他人呢,比如“东北王”张作霖就有很多姨太太,还对其实行“军事化”管理。

新中国成立后,这些封建落后的东西就彻底丢弃了。但是考虑到很多姨太太一直依附于夫家生活,直接让其离婚会让很多女人生活困难,因此当时规定,在建国之前纳的姨太太,根据女方个人意见决定去留。也就是说,如果姨太太决定离婚,男方不得阻碍,因为当时确实是有一些夫家和正妻虐待姨太太的事情发生。当然,如果姨太太和夫家感情比较好,不愿意离婚,那可以继续保持关系。但是新中国成立之后就只能一夫一妻,而不能再纳妾和娶姨太太了。

当时有个例外,就是澳门和香港,因为还没有和英国、葡萄牙谈判,香港和澳门还处在英、葡的控制之下,这里有钱男人娶一个妻子之后再纳几房姨太太的事情还是很普遍的。直到70年代,英国才决定废除这个制度,“姨太太”这种历史现象才从中国消失。嗯,不过,现在好像有别的名字,您知道是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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